核心摘要:除了关于在线听证会和电子法庭的最初想法之外,各国还着手建设“智能法院”作为解决方案,以促进更容易诉诸司法以及更快且更具成本效益的争议解决等。
越南社会科学院国家与法律研究所
从计算机、互联网的发展到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创新成果,科技不断给人类社会带来改变。作为人类社会的一部分,司法系统和相关法庭程序也因新兴技术的影响而经历着巨大的变化。最近,与美国、英国、加拿大和澳大利亚等发达司法管辖区相比,越南举行的在线听证会数量越来越多,部分原因是为了应对 COVID-19 大流行给司法系统带来的挑战。此外,除了在线听证会和电子法院的初步构想外,各国还着手建设“智能法院”作为解决方案,以促进更容易诉诸司法、更快且更具成本效益地解决争议等。在此背景下,建设智能法院是《越南法院系统司法改革战略》中提出的重要任务之一。
智慧法庭的定义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正式提出“智慧法院”的概念,其中列举了智慧法院的功能,包括:“……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提高司法公信力,充分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我国审判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实现法院运作和管理高度智能化。”
智慧法院将利用现代技术实现整个法院系统和审判流程的现代化,提高法院的职能和管理水平,同时有效促进系统的一致性、公平性、准确性和司法可达性。智慧法院在复杂性、综合性和自动化三个方面超越了最初关于电子法院或在线法院的想法。成熟是指综合技术的进步,不仅包括录音数字技术和传统信息通信技术,还包括人脸识别、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下一代技术。综合性是指将技术融入整个司法生态,将个人身份识别、卷宗提交、程序服务、证据交换、听证、判决执行等所有法庭程序数字化、线上化。最后,自动化意味着基于算法减少法庭诉讼中的人力工作,这有助于加快程序过程并提供有关法庭判决的建议。
智能法院的优缺点
智慧法院要求法院服务在线化、在线化,重视在线信息处理、在线裁判、在线判决执行三个最重要的平台。网上提供审理过程信息,旨在通过当事人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件或口岸卡、验证码等信息登录,为当事人和律师提供获取本案或事项最新信息的机会。网上宣判是指各级法院作出的判决,但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文件除外,因此被视为国家法律和司法实践的大数据来源。特别是,网络平台还促进了实验性法律研究并促进“透明”的司法体系。这些平台是全体法官在审理与以往审理的案件情况类似的案件时的重要数据库,以确保其判决和裁定的一致性。网络平台判决、裁定获得的信息和数据已被部分法院使用,嵌入式人工智能系统可用于服务地方法院的审判活动。
关于现代技术在法院应用的积极报道,“智慧法院”系统表明,这种应用可能有助于提高司法可及性,通过在线审判程序促进更快、更具成本效益的纠纷解决,并确保判决的执行。此外,据说法官还将受益于技术创新,帮助他们进行研究和准备判决,从而提高生产力。在司法系统方面,科技的运用也被认为有助于提高系统的透明度和公开性,建立人民对司法机构的信任和信心。
尽管宣称这对公众、当事人、法官和法院系统来说将是共同的利益,但一些法官和律师对在线审判过程中的连接和技术故障可能会延迟开庭的技术问题表示担忧。
一些专家也表达了对技术问题的担忧,而当事人在转向在线诉讼平台时遇到问题,或者对智能手机和司法应用的了解有限。这可能会增加法官的工作量,因为他们可能需要指导人们如何使用在线审判平台。
关于有助于促进虚拟或在线听证会的支持技术,世界各地已经进行了大量研究,重点是虚拟/远程听证会。例如,2018年,英国在税务法庭尝试并随后评估了首次“视频听证会”,上诉人和税务机关代表在家中或办公室参加。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更好地评估在线听证会的质量,英国民事司法委员会最近实施了一项评估项目,以探究在线听证方式带来的优势和挑战[1]。特别是,研究指出,尽管视频听证可能有助于节省成本和时间,从而提高司法可及性,但法院应谨慎考虑这种虚拟方式中案件和当事人的“适当性”问题。在这方面,研究表明,在刑事司法中,远离监禁设施或监狱的人比亲自出庭的人更有可能受到更重的判决。
尽管缺乏关于网络庭审对判决、裁定影响的实验研究,但一些专家认为,某些刑事案件不适合“云平台”庭审,特别是涉及有听力或语言障碍的被告人或涉及多名被告人的案件。此外,远程方法可能会使相关各方很难找到他们的代表和其他支持表格,因为他们与实体法庭是分开的。除了适当性问题外,与不具体法规相关的在线听证会的能力仍然令人担忧。例如,如果原告同意参加网络听证会,但后来没有按照约定按时到场,或者未经法官同意而没有参加网络听证会,除非能给出合理的理由(断网、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法官“可以”裁定其未到场,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2]。智能法院的自动化审判功能可能有助于减少法院的工作量,因为可以创建司法判决草案,并在类似案件中产生相同的结果。然而,这可能会导致法官过于依赖人工智能的建议,而犹豫是否遵循甚至偏离这些建议。这种情况引发了人们对司法公正以及法官是否被“有效工具化”的质疑。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科技在审判中的应用,或者说自动化司法决策过程的设计,也有可能影响法官的独立性。如果法官的观点与自动裁决不一致,下一步该怎么办?鉴于自动裁决的目的很可能是为了服务于法官的最终裁决,但显然,自动裁决很可能会给审判活动和法官的心理带来或多或少的压力,从而引发对法官公正性和独立性的担忧。
另一个担忧是,法律科技公司在为法院设计产品时有权访问大部分司法数据,这可能会带来信息保密性挑战,以及系统开发人员收集的数据可能很容易被第三方访问和滥用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