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2019 年 7 月 1 日,第 23/2018/QH14 号竞争法(“新竞争法”或“新法”)生效,取代了已有 14 年历史的前身及相关指导性文件。新法预计将对企业开展日常业务的方式产生重大影响。为了缓解这一过渡,本文将重点介绍企业应注意的新法律带来的显着变化。
1. 新竞争法与现行竞争法的主要区别是什么?最显着的变化是什么?
新竞争法将在治理范围、反竞争行为和经济集中(例如并购交易)监管等多个领域做出改变,并首次引入宽大政策(所有这些都将在下文进一步讨论)。
最剧烈的变化可以说是一般监管方法向基于效果的思维模式的转变。关键问题不再是某一行为是否属于法定禁止行为清单,而是该行为是否对市场产生或可能产生限制竞争影响,即是否(可能)产生排除、减少、扭曲或者以其他方式阻碍市场竞争的影响。基于效果的方法将要求竞争主管机构在评估是否应禁止反竞争行为或并购交易时,考虑除现行法律规定的相关方的综合市场份额之外的一系列因素。
预计,鉴于新办法,竞争法的执行将更加有力,所有商业个人、组织和任何其他相关实体都必须更加严格地遵守新法。
扩大治理范围
2. 涵盖哪些行为和交易?
新竞争法规范和管辖对越南市场具有或可能具有竞争限制影响的反竞争行为(即卡特尔和滥用市场力量)和经济集中(例如并购交易)以及不公平竞争行为。
3. 新竞争法是否适用于在越南境外发生的行为?
是的。新竞争法在其适用实体清单中增加了“[……]外国机构、组织和个人”。这意味着,新法将适用于外国企业参与境外反竞争行为或并购交易,对境内市场产生或可能产生限制竞争影响的情形。无论外国企业是否在越南有业务,情况都是如此。
4. 哪些类型的反竞争协议会被抓?
反竞争协议或卡特尔被定义为各方之间以任何形式达成的导致或可能导致限制竞争影响的协议行为。正如措辞所表明的,该法律涵盖了广泛的协议,从正式、书面到非正式、口头或默示(君子协议),甚至是协调一致的做法。
新法所禁止的卡特尔可分为两类。
首先,某些卡特尔本身就是非法的,因为它们本质上是反竞争的。例如,同一相关市场中企业之间的价格固定、客户/市场分配或配额固定协议。这里应该强调的是,与现行的《2004 年竞争法》不同,无论卡特尔参与者的市场份额合计是否超过 30%,这些协议本身在新法中均被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