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公元前179年,中国军阀争斗的南越国王赵达入侵悠乐并强行统治。从那时起至公元905年,悠乐一直受到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统治:隋朝、西汉、东汉、晋、宋、梁……北方封建政权的所有政策都是为了废除悠乐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将其纳入中国,同化越南民族。
国家与法律研究所
朝达将悠乐分为两个县,称为交池(今越南北部)和古占(越南中部北部)。他派遣行政官员和军队统治这些州,并在那里设置军事哨所。因此,悠乐国的武装部队解体,并与悠乐王宫一起解散。昭达利用蛊惑人心的手段,维持悠乐的官府以及当地的法规和习俗,创造了有利于他的社会政治基础。朝廷开始登记交趾、古昌两州的人口,以招募徭役和士兵。
南越灭亡后,悠乐的领土易主汉朝。后者建立了交济领地,由总督领导,并在美灵(安朗、永富)设立了总部。交池由9个县组成:悠乐3个县和华南6个县。每个都道府县都由一名政治行政长官和一名军事指挥官领导。都道府县被划分为区。与他们的前辈一样,汉族最初也是通过当地的官吏和当地的习俗来维持统治。但逐渐地,他们更系统、更大规模地实行奴役、剥削和同化政策。越南地区一级的世袭官员因此被废除,并被来自北方的汉族官员所取代。当马文被任命为交池总督时,他将大区分割成小区,并任命了新的行政区长。马维恩向汉王报告说,越南的法律与汉朝的法律有很大不同,请求允许废止。从此,越南法被汉法所取代。
公元2世纪末至3世纪初,中国东汉王朝衰落、解体。从那时起一直到唐初,胶州的治理实质上又是一场军阀斗争。
自七世纪起,悠乐陷入唐朝统治。 622年,唐朝建立交州郡,679年改为安南郡,设总督。从九世纪末开始,唐朝将悠乐地区划分为12个行政区划,59个区。公元10世纪初期,越南村长库杜杜抓住中国唐朝中央政权衰落、安南诸侯乱局的契机,在人民的支持下,奋起领导人民起义,争取民族独立。库克托杜建立了一个主权政府,从而结束了封建中国的千年统治。
从封建中国的统治方式可以看出:
首先,封建中国将悠乐划分为郡县,将其视为中国领土的一部分。每个州都由汉族官员领导。即使在地方官世袭的时期,或者后来地方官被废除并被汉族官僚取代时,代理行政机构也只能统治超出地区边界的地方,他们必须在村和公社层面维持越南的行政机构。他们的主要剥削方式是通过当地人的纳贡来实施。所以,封建中国对越南的统治方式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必须实行“宽松统治”政策。许多地区,特别是村庄和公社一级的地区,超出了北方封建统治者的控制范围。据《中国通志》记载,吴朝(公元三世纪)早期交池总督铁通承认,汉代时期,交池许多地区处于独立状态。
其次,越南的统治政权是仿照封建中国的模式组织起来的,但实际上它必须不断调整其统治方式以适应乐越人民的需要,以拖延其统治。其结果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南人不但没有被中国文化所同化,反而在地方统治机构的政治离心力的作用下,与中国朝廷的距离越来越远。
第三,虽然在公元初期,统治政府废除了越南法,而适用汉法,但实际上,该法只在政治中心和汉族统治机构中有效,而在乡村和公社的社区中,越南的规章制度和风俗习惯仍然盛行,因为它们早已存在。
在各自治村、公社社区以不同形式反对侵略者的文化同化计划的持续斗争过程中,许多地区爆发了乐越居民的武装起义(如郑氏姐妹、赵夫人、冯红等武装起义)。这些起义充分体现了乐越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他们对民族独立和主权的渴望,以及他们反抗外国统治、建立自己的独立主权国家的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