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企业欠下的社会保险债务不断增加,让社保部门和工会感到头疼,他们将责任归咎于用人单位无视法律、挪用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本文补充了另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保险缴费率高也是问题的一个原因。
根据越南社会保障局 (VSS) 的数据,截至 11 月底,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达 131,350 亿越南盾(约合 5.74 亿美元)。
其中,社会保险债务101,300亿越盾、健康保险债务24,280亿越盾、失业保险债务5,720亿越盾,尽管比一个月前还超过1万亿越盾,但数额巨大。
VSS副总经理Tran Dinh Lieu本月在河内举行的社会保险例行会议上表示,如果包括无力偿债企业所欠的社会保险债务,数额将会更大。
VSS保险费征收部门负责人Nguyen Tri Dai将保险债务归咎于雇主藐视法律,并指出许多公司虽然向工人收取了保险费,但并未缴纳社会保险。
但也有分析人士表示,目前社保缴费率较高,将责任全部归咎于企业是不公平的,企业实际上负担较重。
根据现行规定,每个雇主必须每月为雇员缴纳工资的22%至三项基金,即社会保险(18%)、医疗保险(3%)和失业保险(1%)。员工还必须向这三项基金缴纳月薪的10.5%。如上所述,雇主必须每月向雇员缴纳工资的18%的社会保险基金进一步分为养老金和遗属三个基金(14%);疾病和生育(3%);以及职业事故和疾病(1%)。
律师Tran Hong Phong表示,这一保险支付率与其他国家相比较高,在东盟国家中属于最高水平,马来西亚的保险支付率为13%,菲律宾为10%,印度尼西亚为8%。
越南雇主还必须为雇员承担更高比例的保险费用。
Phong认为雇主没有理由支付雇员应缴金额两倍的社会保险。根据越南工商会 (VCCI) 的数据,在其他国家,这一比例为 50-50。
Phong 在《西贡时报》周刊上写道,包含在生产成本中的高额保险费用推高了越南制造产品的价格,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越南企业的竞争力。
他举例说,一名月薪为600万越南盾(胡志明市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最低水平)的工人,其雇主需要支付超过130万越南盾的保险费,即实际支付给雇员的总费用为730万越南盾。拥有100名工人的企业每月的工资基金将接近8亿越南盾。企业员工越多,缴纳社会保险的负担就越重。为了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企业只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数量,但这只有在劳动生产率较高的情况下才能做到。
但实际上,根据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数据,越南的劳动生产率仍然很低,仅为新加坡的1/16、日本的1/11和韩国的1/10。 Phong表示,假设越南和韩国的保险缴费率相同,考虑到工人的生产率较低,越南企业仍然需要支付更高的社会保险。
冯说,当局倾向于将当前的社会保险债务完全归咎于企业,强调它们违法并故意挪用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指出对违反社会保险法的人的制裁越来越严格。根据2015年《刑法》,雇主六个月内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仅5000万越南盾的雇主将面临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