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摘要:在公众对不合理收费站和高额收费的愤怒下,政府下令严厉查处“建设-运营-转让”交通项目实施中的违规行为。
针对收费站不合理、收费过高的现象,政府下令严厉查处建设-经营-移交(BOT)交通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在8月内阁会议后发布的决议中,政府指示交通运输部会同财政部等部委和地方当局审查BOT运输项目的总投资、通行费和收费期限,并于本月向总理报告。
政府此举是在政府监察局公布对根据建设-移交(BT)或BOT合同建造的交通项目的检查结果之后做出的。
对交通领域7个项目(其中5个BOT项目)的检查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5个主要问题。
检查结论认为,交通运输部不符合公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资项目清单的规定。具体来说,项目名单获批后的公布时间是在规定的截止日期(每年1月份)之后公布的,这对投资者的选择产生了负面影响。
事实上,迄今为止实施的70多个BT和BOT交通项目均未通过招标选定投资者。由于每个项目只有一名投标人,尽管有些投资者能力有限,达不到项目要求,但都被指定了。
检查发现,一些投资决策不当、不符合总体规划,一些项目投资项目、工程量、单价审批不符合规定,导致投资总额估算错误。国家有关部门在投资者选择、合同谈判、签署、履约监督等方面管理不严也是导致投资者成本测算不准确的原因之一。 7个检查项目的投资者被发现不准确批准单价、工资和津贴,比实际水平高出超过3160亿越南盾。
检查人员得出的结论是,一些项目只是对人口和交通密度高的地区的主要和独特的国道进行改造,使当地人变得不愿意使用,因为他们没有其他选择。为了避开收费站,司机选择了不适合交通繁忙的替代区级路线,从而给当地交通基础设施带来压力和破坏。
检查结论指出,部分工程收费过高,是由于对交通流量的估算不切合实际,只在很短的时间内进行估算,并以此作为整个工程运营期间收费的依据。根据项目的财务计划,估计的收入也远低于实际情况,导致收费期延长。
检查发现,收费站位置不仅不合理,而且不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70公里最小距离要求。这是由于一些项目将道路升级与新建工程结合起来造成的。结果,一个项目在两个不同的地方有两个收费站,例如国道6号线的升级改造与和乐至和平公路的建设相结合,国道3号线7公里路段的升级改造与太原至草梅公路的建设相结合。
国会常务委员会监察组的一份报告还透露,在其项目范围之外设置收费站的情况很常见,包括位于北升龙-内排高速公路上的永安市绕行收费站;以及位于 Bim Son 的清化收费站等。
报道称,一些收费站之间的距离接近15公里,例如中部地区的Ngang pass隧道收费站与最近的BOT收费站之间的距离。
根据其结论,政府监察局已要求计划和投资部、财政部、建设部和交通运输部审查公私合作条例并进行适当修改。
它建议对投资者选择实行严格规定,必须通过招标。明确国家主管部门在工程合同谈判、签订、合同履行监督等方面的原则和职责。工程质量、总投资、通行费、收费期限的管理按照国家资助工程的程序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