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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居住管理实现数字化

2020-05-25 15:0500Vieter编辑部vietnam_law_magazine

核心摘要:根据公安部最新的《居住法》修订草案,自2021年起,公民进行合法交易不再需要户口簿、暂住证。

2021年起,公民合法交易不再需要户口簿、暂住证。

这是公安部在最新的《居住法》修订草案中提出的。

根据41条的法律草案,越南公民的居住将通过个人识别码(PIN)进行管理,而不是目前的户口簿或临时居住簿。公民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的所有变更,由户口登记管理机构在有关部委、部门、机关、单位互联共享的国家人口数据库和户口数据库上进行更新。

基于密码的公民居住管理将取消部分或全部与户籍簿和临时居住簿有关的行政程序。但此前签发的包含户籍簿、暂住簿信息的合法证件仍然有效。

公民及其家属的居住信息将予以保密。如果公民提出要求,我们将向其提供与行使居住权有关的信息和文件。此外,他们还可以查询自己的户籍信息,并要求国家机关保护其居住权。

为限制“虚拟”居住,公安部建议,对连续12个月以上不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未在异地办理暂住登记或未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社、区、乡公安机关申报暂住情况的公民,取消常住户口登记。但返回居住地后,可以重新登记原居住地。

草案还增加了三种被注销永久居留登记的情况:(一)被允许放弃越南国籍或者允许其入籍越南的决定被撤销或取消的; (二)在租赁、借用的住所拥有户籍,但租赁、借用期限届满,且该住所无法租赁、借用的; (三)户口住所被拆迁、扣押、没收或者变卖户口房屋、船舶、船舶、车辆满十二个月的。

关于在中心城市办理常住户口的条件,2006年的《居住法》要求申请人在本城市暂住满两年。如果想在市区登记常住户口,所需的时间会更长,例如,在河内市区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需要三年。

法律草案还建议取消限制居住自由的条件。据此,在省、直辖市有合法住所的公民,可以在该省、直辖市办理常住户口登记。如果其合法住所是租赁或借用的,则需要贷款人或借款人的同意。- (VL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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