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部提议建立一个国家住房发展基金,最初的最低特许资本为15万亿美元(1.9亿美元)。
根据该部的草案法令,资本可能会在三年内增加到100万亿越南盾(3.8亿美元)。该实体将由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充分资助和管理。
它也可能从国内外的组织和个人以及其他法律动员来源获得财务捐款。
额外的资本可能来自中央机构管理的公共住房或基金自己的活动和资产。
该基金旨在投资建立,运营和管理社会住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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