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台《科技创新公私合作政府令》
越通社7月3日报道,越南近日出台《科技创新公私合作政府令》。该政府令匡定了科创领域可实施公私合作的范围:投资、科研、技术开发、创新与数字化转型;根据《公私合营投资法》开展的公私合作;依托国有资产用于合资联营。政府令还明确了各方在公私合作中的责任义务,参与科研、技术开发、创新和数字化转型等领域公私合作的组织与个人将享受国家提供的多项优惠政策与支持措施。
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计算中,研发费用可按200%比例抵扣;依法减免土地使用费与租金;拥有研究成果所有权,可适用科技活动风险容错机制;对于服务国家特殊任务的公私合作成果产品,国家可以定向委托、指定采购等方式进行支持。
该政府令有望促使私营部门拓展在关键技术领域的投资机会,激发全社会科技创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