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规要求在越南在线出售的产品标准认证
以前,电子商务平台允许单个卖家列出无质量验证的产品。但是,现在将需要一项新法规,要求这些平台为所有产品提供标准认证。
According to Mr. Ha Minh Hiep, Acting Director General of the Directorate for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Quality (under the Ministr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his new rule—part of the amended Law on Product and Goods Quality, which will be effective on January 1, 2026—will enhance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and protect consumers.
这项修订的法律全面改革了以五个主要原则为指导的产品和商品的质量管理方法。
首先,转向基于风险的质量管理模型。 因此,对于低风险产品,允许企业自我策划他们采用的标准。对于中危产品,除了宣布标准外,企业还必须进行自我评估ENT或使用认可的认证机构进行一致性评估。对于高风险产品,企业必须从第三方获得认证。
第二,进口商品的管理程序简化。 该法律介绍了促进中风险进口商品的规定,使他们能够根据自我评估结果或获得认可机构的合格证书声明合规性。随后的相同类型的运输不需要重新陈述,除非对技术法规,产品特征有更改或主管当局的警告。
第三,法律首次建立了国家质量基础设施(NQI)的法律框架。 这是一个生态系统,包括标准,计量学,一致性评估(包括认证),检查和决策。
第四,建立了国家产品和商品质量监视系统。 法律要求创建具有以下功能的国家级监视系统:连接监管机构之间的数据;收集和分析消费者的反馈和警告;并支持市场后的监视和质量风险的管理。
第五,数字平台上商品质量的管理。 该法律添加了管理电子商务数字平台上出售商品质量的规定,阐明了卖方和中介数字平台所有者的责任,以确保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