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的原子能法通过了,为越南安全的核发展铺平了道路
国民议会于6月27日通过了关于原子能的修订法,该法规定了原子能部门的几项特定规定。
的报告。在投票之前,国民议会科学,技术和环境委员会主席勒·孔·霍(Le Quang Huy)先生发表了一份全面的报告,概述了收到的反馈和对立法草案的修订。
新修订的法律包括8章和73篇文章。在修订过程中,重点放在法律一致性上,规定影响了其他法律,该法律在第15个国民议会的第9届会议期间针对安排通过的相关立法重定向。修正的法律建立了一个针对原子能领域量身定制的坚实的法律框架。
关键政策规定已被阐明为指导原则,并授予政府详细法规。这些包括对培训,人员报酬POL的支持ICIE,社会化措施和倡议,以加强原子能的国际合作。
认识到辐射安全,核安全和核安全的重要性,该法律建立了一个国家机构,其任务是确保遵守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标准,国际条约和适合越南背景的实践。
法律第三章完全致力于辐射保护和核安全,包括有关放射性废物的选址,治疗和处置,消费来源和核燃料的法规。这些位置必须在国家,地区和省级规划文件中清楚地确定,包括整体原子能开发战略。
与核电厂有关的具体规定也已被完善。该法律现在涉及核设施的完整生命周期 - 从投资和建设到运营和退役NG - 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和保障监督。这些更新将国家立法与全球最佳实践和IAEA指南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