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7月开始授予外国工作许可证的省级主席
从2025年7月1日开始,向越南的外国工人颁发工作许可的权力将从劳工部,无效和社会事务部(现为内政部)转移到省级人民委员会主席。
这一重大的行政变更在第128/2025/ND-CP的法令中概述,该法令管理国家管理国家管理权力的权力下放和代表团。
如《法令》第8条第2条所述,申请工作许可的程序包括以下组件:
雇主的书面请求:如果雇员在多个站点工作,则必须列出所有位置;
过去12个月内由公认的外国或越南当局发布的健康证书或医疗报告,或根据卫生部指南的健康状况证明;
六个月内发布的犯罪背景调查,确认工人没有未决的起诉或被定罪;
证明专业资格的文件(例如,作为经理,专家或技术工作者);
最近的两张彩色照片(4x6厘米,白色背景,面向前面,没有头饰或有色眼镜);
书面批准用于招募外国劳工(在豁免案件中除外);
有效护照的认证或雇主认证的副本;
其他支持文件,如有适用;
专用工作许可申请的其他文件;和
需要领事合法化和公证的文件。
据内政部称,截至2024年底,越南是161,992名外国工人的所在地。其中,需要149,195份工作许可证,而12,797则免税。工人来自大约110个国家,大多数来自中国大陆,韩国,台湾(中国)和日本。
来自其他国家的个人占总数的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