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业因环境违规而被罚款近38,300美元
对于违反四种环境保护的行为,南省东奈的一家公司被罚款9.9亿vnddddddddddddnddndds(近38,300美元),而其设施的废物生成系统已在没有环境许可证的情况下运行,并在最近由Dong Nai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签署的决定中被暂停。
根据这一决定,位于Vinh Cuu区的Tan An Cumine的Sa Ha Do Ceramic Tile JSC已犯有四项违反环境法的行为。
首先,该公司在没有省级人民委员会所需的环境许可的情况下运营。
第二,该公司未能完成符合环境保护的工业集群所需的雨水收集和排水系统的建设和安装。
第三,该公司未能完成工业集群所需的废水收集和排水系统的建设和安装。
第四,该公司接受了新的投资项目,在法律要求完成其废水收集和排水系统之前,将废水产生到工业集群中。